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
1、职责任务
(1)负责市区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及管理; (2)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金的监管和调配工作; (3)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各种资金的收存统管、使用核拨工作; (4)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公房、廉租房资产的统管工作; (5)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出资金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任务内设一室三科;即办公室、维修基金管理科、建设资金管理科、事业资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0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