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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机 关 科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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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管理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及文秘、信息、电子政务、督办查办、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3105111 |
协助局领导协调管理局系统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统筹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草拟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老干部、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3105339/31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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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监督管理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房改单位的公房出售、已售公房内部调整、单位住房资金的使用、住房补贴、廉租房租住、单位集资建房、已购公房上市工作;指导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联系电话:310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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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住宅建设管理;拟订全市房产业和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房地产统计分析信息,落实国家行业宏观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的行业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房产交易(转让、抵押、租赁等)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公有住房管理、城市个人建房和异户毗连房屋管理;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社会低收入者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落实房产政策,调处房产纠纷。
联系电话:310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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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物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规定;协助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征收住房维修基金;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机构及房屋修缮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安全鉴定管
联系电话:31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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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和市政府决定、
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
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维护政令畅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行政效能、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
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
件。调查或配合驻在部门党组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310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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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许可(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审核,房屋权属及抵押登记,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售房方案核准,房地产交易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核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核备案,维修基金账户转移备案,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核定等12项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开展业务。
联系电话:3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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