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监察支队
1、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依法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中介、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拆改等进行监督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对局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监察; (4)负责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管理和对县局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
2、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任务内设一室一科二大队;即办公室、监察科、一大队、二大队。
联系电话:0395-3105996